傅嘏

正史演義 魏 字 蘭石 Fu GuLanshi부하난석

簡介
職業正演文官 · 尚書所屬魏
出場正演收錄魏書
出生正209年 推測籍貫北地郡 泥陽縣
去世正255年 推測去世地
存在真實人物提及正25次

人物介紹

傅嘏字蘭石,北地郡泥陽縣人,傅介子的後代。他從司空陳羣的掾屬起家,曾反駁散騎常侍劉劭的考課法;正始年間,他告誡曹爽之弟曹羲提防何晏,因此被何晏等人免官。 正史 魏書 卷21 §81–82 · 87

曹爽被誅後,他歷任河南尹,後遷尚書。正元二年(255年)毌丘儉、文欽作亂,他勸司馬師親自出徵,並隨軍獻策;司馬師死後,他與司馬昭直接返回洛陽。同年去世,時年四十七歲。 正史 魏書 卷21 §88 · 95–96

撰寫正史的陳壽在評中寫道「傅嘏用才達顯」。演義中他在第108回以尚書身份首次登場,全書120回中有2回出場,沒有一回的回目出現他的名字。兩次都是在司馬師召集的商議中獻策。 正史 魏書 卷21 §99演義 第108回 §7演義 第110回 §11

正史記載

傅嘏字蘭石,北地郡泥陽縣人,傅介子的後代。他的伯父傅巽在黃初年間任侍中、尚書。傅嘏二十歲左右便已知名,司空陳羣徵召他為掾屬。 正史 魏書 卷21 §81

當時散騎常侍劉劭制定考課法,交由三府討論,傅嘏駁斥劉劭的主張。他說,周朝對外分封諸侯,對內設立百官,土地有固定的貢賦,官職有確定的法則,所以考核政績、黜陟官員容易推行;而魏自建安至青龍年間忙於平定亂局,未能修整制度。設官分職是根本,循名考實是末節,根本綱紀尚未確立就先行考課,恐怕不足以分辨賢愚。他又說,如今選拔人才的職責專門交給吏部,以評定殿最的考課並不能盡顯人才。 正史 魏書 卷21 §82–86

正始初年,他任尚書郎,後遷黃門侍郎。當時曹爽執政,何晏任吏部尚書,傅嘏對曹爽之弟曹羲說:「何平叔外靜而內銛巧,好利,不念務本。」並說擔心何晏會先迷惑他們兄弟,使仁人疏遠,朝政荒廢。何晏等人於是與傅嘏不和,借小事罷免了他的官職。傅嘏後來在家中被起用為滎陽太守,但沒有赴任。 正史 魏書 卷21 §87

太傅司馬懿請他擔任從事中郎。曹爽被誅後,他任河南尹,後遷尚書。傅嘏常認為,秦朝廢除諸侯、設置郡守,官制已與古代不同,漢、魏沿襲下來,而儒生學士卻想用三代之禮加以拼合,以致事情與制度相違,名實不符。他想大規模改定官制,依照古制端正根本,但遇上皇室多難之時,尚未能加以變革。 正史 魏書 卷21 §88–89

當時朝中議論要征伐吳國,三位征伐將軍所獻之策各不相同,朝廷下詔詢問傅嘏。傅嘏說,孫權已死,把幼子託付給諸葛恪,吳國若能糾正苛政,內外同心,足以在深江之外延續國命。他回答說,泛舟直渡、橫掃江南,或四路並進、攻其城壘之計都難以取勝,只有進軍大規模屯田最為穩妥堅固。他舉樊噲想以十萬之眾橫行匈奴、季布當面駁斥其錯誤的例子,主張申明法令、訓練士卒,把計策放在能夠全勝的地方。 正史 魏書 卷21 §90–93

後來吳國大將諸葛恪剛在東關獲勝,乘勝揚言要進攻青州、徐州,朝廷準備防備。傅嘏認為淮水和大海不是敵軍可以輕易通行的道路,而且從前孫權派兵入海,被風浪吞沒,幾乎無人生還。因此他預料諸葛恪不過是派遣熟悉水軍的偏將,佯裝進逼青、徐,自己則集中兵力來攻淮南。後來諸葛恪果然圖謀新城,未能攻克而還。 正史 魏書 卷21 §94

傅嘏常論才性同異,鍾會將其彙集論述。嘉平末年,他被賜爵關內侯;高貴鄉公曹髦即位後,進封武鄉亭侯。王基給新近總攬朝政的司馬師寫信告誡他,說許允、傅嘏、袁侃、崔贊都是一時的正直之士,可以共理政事,司馬師採納了他的意見。 正史 魏書 卷21 §95正史 魏書 卷27 §59

正元二年(255年)春,毌丘儉、文欽作亂,有人認為司馬師不宜親征,可以派太尉司馬孚前往,只有傅嘏和王肅勸他親自出徵。司馬師於是出征,讓傅嘏代理尚書僕射,一同東行。陳壽記載,毌丘儉、文欽的敗亡,有傅嘏的謀劃之功。 正史 魏書 卷21 §95–96

司馬師在許昌去世,宮中下詔給尚書傅嘏,命衛將軍司馬昭暫留許昌駐守,由傅嘏率領各軍返回。鍾會與傅嘏商議,讓傅嘏上表,隨即與司馬昭一同徑直返回洛陽。朝廷任命司馬昭為大將軍,輔佐朝政。鍾會因此頗有自矜之色,傅嘏告誡他說:「子志大其量,而勳業難為也,可不慎哉!」 正史 魏書 卷21 §96正史 魏書 卷28 §96–97

傅嘏因功進封陽鄉侯,增加食邑六百戶,連同以前共一千二百戶。同年去世,時年四十七歲,追贈太常,諡號元侯。其子傅祗繼承爵位;咸熙年間創立五等爵制時,因傅嘏在前朝功勳卓著,改封傅祗為涇原子。 正史 魏書 卷21 §96–97

陳壽在評中依次論述本卷人物,最後寫道「傅嘏用才達顯」。 正史 魏書 卷21 §99

演義的描寫

演義第108回中,孫權去世、諸葛恪立孫亮為帝的消息傳到洛陽,司馬師商議起兵伐吳。尚書傅嘏說,吳國有長江之險,先帝屢次征伐都未能如願,不如各守邊疆,乃為上策。 演義 第108回 §7

司馬師說天道三十年一變,豈能一直三足鼎立,表示要伐吳。司馬昭附和說孫亮年幼懦弱,正是可乘之機,司馬師便命王昶、胡遵、毌丘儉各率兵十萬,分三路進發,並以司馬昭為大都督。 演義 第108回 §8

第110回中,毌丘儉、文欽作亂,鍾會說若派別人領兵去擊退,多半不利,司馬師便親自率領大軍出征。毌丘儉聽說吳國孫峻要來襲擊壽春,退回項城,司馬師召集眾官商議。 演義 第110回 §6 · 9–11

尚書傅嘏說,毌丘儉退兵是擔心吳人襲擊壽春,必定回到項城分兵拒守;只要派一軍取樂嘉城,一軍取項城,一軍取壽春,淮南之兵必然退卻。他又說兗州刺史鄧艾足智多謀,若讓他領兵直取樂嘉,再以重兵接應,破賊不難。司馬師聽從了他的意見,急忙派人送檄文給鄧艾,讓他率兗州之兵攻破樂嘉城。演義中傅嘏的出場到此為止。 演義 第110回 §11–12

與演義不同之處

伐吳之議:演義第108回中,傅嘏以長江之險為由,認為各守邊疆是上策。正史中,傅嘏在孫權死後回答朝廷就三位征伐將軍之策所下的詢問詔書,否定了渡江橫掃或四路並攻之計,主張進軍大規模屯田。 演義 第108回 §7正史 魏書 卷21 §90–92

對諸葛恪的預判:正史中,傅嘏預料在東關獲勝的諸葛恪揚言進攻青、徐只是佯動,實際會來攻淮南,諸葛恪果然進攻新城。演義中傅嘏只出現在第108回和第110回,沒有這件事。 正史 魏書 卷21 §94演義 第108回 §7演義 第110回 §11

勸司馬師親征的人:正史中,毌丘儉、文欽作亂時,只有傅嘏和王肅勸司馬師親自出徵。演義第110回中,鍾會說派別人去多半不利,司馬師便起身表示要親自前往。 正史 魏書 卷21 §95演義 第110回 §6

在淮南所獻之計:演義第110回中,傅嘏建議分三路攻取樂嘉城、項城、壽春,並讓鄧艾負責樂嘉。正史傅嘏傳只說毌丘儉、文欽的敗亡有傅嘏的謀劃之功,沒有說明具體內容。 演義 第110回 §11正史 魏書 卷21 §96

司馬昭回師:正史中,司馬師死後詔書下給尚書傅嘏,傅嘏與鍾會商議後上表,並與司馬昭一同徑直返回洛陽。演義第110回中,詔書下給司馬昭,勸他回師的是鍾會,傅嘏沒有出場。 正史 魏書 卷21 §96正史 魏書 卷28 §96–97演義 第110回 §29

與何晏的衝突:正史中,傅嘏告誡曹羲提防何晏,因而被何晏等人免官。演義中的傅嘏沒有這件事。 正史 魏書 卷21 §87演義 第108回 §7演義 第110回 §11

晚年:正史中,傅嘏告誡自矜的鍾會,因功封陽鄉侯,同年去世,時年四十七歲。演義第110回以後不再描寫傅嘏,也沒有記載他的死。 正史 魏書 卷21 §96演義 第110回 §11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以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為基準。逐項比較演義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並以兩部原典的依據說明差異。

統率武力智力政治魅力德處世文藝言辯用人
正史(實線) 對 演義(虛線)
  • 統率4038−2
  • 武力3131±0
  • 智力8462−22
  • 政治7245−27
  • 魅力5040−10
  • 德6245−17
  • 處世7445−29
  • 文藝6240−22
  • 言辯5245−7
  • 用人7458−16
正史 · 演義分數與差距(演義 − 正史 · 左 = 演義降低 · 右 = 演義提高)

演義塑造的能力值——與正史不同之處 差距10分以上

處世正74演45推測 −29

正勸司馬師親征,又與司馬昭返回洛陽,使政權得以延續魏書 卷21 §95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進言未被採納的事蹟推定第108回 §7

相近專案 3項 — 檢視依據
  • 統率正40推測演38推測 −2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隨司馬師東征的事蹟推定魏書 卷21 §95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尚書文官事蹟推定第110回 §11

  • 武力正31推測演31推測 ±0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文官事蹟推定魏書 卷21 §87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文官事蹟推定第108回 §7

  • 言辯·外交正52演45 −7

    正向曹羲指出何晏之危,但未被採納魏書 卷21 §87

    演以長江之險為由,進言守邊為上策第108回 §7

正史 演義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

演義出場回目(2回)

出場未出場 回目列表 →

所屬變遷

  1. 魏 · 正史 · 正史 卷21 「司空陳羣辟爲掾」

家族

親屬傅巽 正史

依據Wikidata的歷史人物與演義人物條目。未標“推測”的關係亦已在正史原文中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