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岐 司馬岐
人物介绍
司马岐是河内郡温县人司马芝之子。父亲去世后他继承爵位,由河南丞转任廷尉正,又升为陈留相。他将梁郡数年不能判决的狱案在一个早上了结,因而被破格提拔为廷尉。 正史 魏书 卷12 §78 · 95
大将军曹爽专权时,尚书邓飏要对圭泰处以重刑,他斥责了邓飏。最终他担心久留会获罪,以生病为由辞官,在家不满一年便去世,年三十五岁。 正史 魏书 卷12 §96–97
正史魏书卷十二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的司马芝传末尾附有他的简短记载。卷末的评只提到他的父亲司马芝,没有单独评论司马岐。陈矫传记载,陈矫之子陈本不读法律却获得优秀廷尉的称誉,胜过司马岐等人。演义中没有出现。 正史 魏书 卷12 §94–97 · 99正史 魏书 卷22 §65
正史记载
司马岐的父亲司马芝字子华,是河内郡温县人。司马芝死于任上,家无余财,陈寿记载说,自魏以来至今担任河南尹的人中没有人比得上司马芝。 正史 魏书 卷12 §78 · 93
司马芝去世后,儿子司马岐继承爵位。司马岐由河南丞转任廷尉正,升任陈留相。梁郡有被关押的囚犯,牵连者众多,数年不能判决。朝廷下诏将狱案移交司马岐所辖之县,县里请求预先准备刑具。 正史 魏书 卷12 §95
司马岐说,如今囚犯有数十人,他们巧诈而供词互不相符,又已疲于严刑拷打,实情容易看清,怎能再让他们久处囹圄?他到囚室审问,众人都不敢隐瞒欺诈,一个早上便结案了。司马岐因此被破格提拔为廷尉。 正史 魏书 卷12 §95
当时大将军曹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人作为他的辅翼。南阳人圭泰曾因言语违逆其意,被廷尉拘押审讯,邓飏审理此案,打算对圭泰处以重刑。司马岐斥责邓飏说,枢机大臣是王室的辅佐,既不能辅助教化、成就德行,反而放纵私愤,冤枉论罪无辜之人,使百姓人心不安的,不正是这种做法吗? 正史 魏书 卷12 §96
邓飏于是又惭又怒地退下。司马岐最终担心久留会获罪,以生病为由辞官。他在家不满一年便去世,年三十五岁。儿子司马肇继承爵位。陈寿本文没有写明他的卒年。 正史 魏书 卷12 §97
陈矫传记载,陈矫之子陈本历任郡守、九卿,不读法律却获得优秀廷尉的称誉,胜过司马岐等人。 正史 魏书 卷22 §65
陈寿在卷十二末的评中说,司马芝忠亮不倾,近于不吐刚茹柔之人。陈寿没有单独评论司马岐。 正史 魏书 卷12 §99
3KDEX撰写(尚未审校) — 段落末的标记链接到作为依据的正史卷或演义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义中出场,因此只有正史(陈寿《三国志》正文)的分数。
- 统率38
- 武力31
- 智力58
- 政治72
- 魅力45
- 德68
- 处世62
- 文艺45
- 言辩52
- 用人42
分项依据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司法官经历推定魏书 卷12 §95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司法官经历推定魏书 卷12 §95
正看出囚犯供词不符,查明实情魏书 卷12 §95
正一日判决积压数年的狱案,升任廷尉魏书 卷12 §95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司法官经历推定魏书 卷12 §95
正不再加以严刑拷打,斥责权臣邓飏的私刑魏书 卷12 §95魏书 卷12 §96
正担心获罪,托病辞官魏书 卷12 §97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司法官经历推定魏书 卷12 §95
正斥责邓飏,使其惭愧而退魏书 卷12 §96魏书 卷12 §97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司法官经历推定魏书 卷12 §95
正史 推测 无直接记载,依其事迹评定(依据等级C)
3KDEX评分 — 正史依据陈寿《三国志》正文,演义依据《三国演义》120回正文。点击依据标记即可跳至原文阅读的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