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岐
人物介紹
司馬岐是河內郡溫縣人司馬芝之子。父親去世後他繼承爵位,由河南丞轉任廷尉正,又升為陳留相。他將梁郡數年不能判決的獄案在一個早上了結,因而被破格提拔為廷尉。 正史 魏書 卷12 §78 · 95
大將軍曹爽專權時,尚書鄧颺要對圭泰處以重刑,他斥責了鄧颺。最終他擔心久留會獲罪,以生病為由辭官,在家不滿一年便去世,年三十五歲。 正史 魏書 卷12 §96–97
正史魏書卷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的司馬芝傳末尾附有他的簡短記載。卷末的評只提到他的父親司馬芝,沒有單獨評論司馬岐。陳矯傳記載,陳矯之子陳本不讀法律卻獲得優秀廷尉的稱譽,勝過司馬岐等人。演義中沒有出現。 正史 魏書 卷12 §94–97 · 99正史 魏書 卷22 §65
正史記載
司馬岐的父親司馬芝字子華,是河內郡溫縣人。司馬芝死於任上,家無餘財,陳壽記載說,自魏以來至今擔任河南尹的人中沒有人比得上司馬芝。 正史 魏書 卷12 §78 · 93
司馬芝去世後,兒子司馬岐繼承爵位。司馬岐由河南丞轉任廷尉正,升任陳留相。梁郡有被關押的囚犯,牽連者眾多,數年不能判決。朝廷下詔將獄案移交司馬岐所轄之縣,縣裡請求預先準備刑具。 正史 魏書 卷12 §95
司馬岐說,如今囚犯有數十人,他們巧詐而供詞互不相符,又已疲於嚴刑拷打,實情容易看清,怎能再讓他們久處囹圄?他到囚室審問,眾人都不敢隱瞞欺詐,一個早上便結案了。司馬岐因此被破格提拔為廷尉。 正史 魏書 卷12 §95
當時大將軍曹爽專權,尚書何晏、鄧颺等人作為他的輔翼。南陽人圭泰曾因言語違逆其意,被廷尉拘押審訊,鄧颺審理此案,打算對圭泰處以重刑。司馬岐斥責鄧颺說,樞機大臣是王室的輔佐,既不能輔助教化、成就德行,反而放縱私憤,冤枉論罪無辜之人,使百姓人心不安的,不正是這種做法嗎? 正史 魏書 卷12 §96
鄧颺於是又慚又怒地退下。司馬岐最終擔心久留會獲罪,以生病為由辭官。他在家不滿一年便去世,年三十五歲。兒子司馬肇繼承爵位。陳壽本文沒有寫明他的卒年。 正史 魏書 卷12 §97
陳矯傳記載,陳矯之子陳本歷任郡守、九卿,不讀法律卻獲得優秀廷尉的稱譽,勝過司馬岐等人。 正史 魏書 卷22 §65
陳壽在卷十二末的評中說,司馬芝忠亮不傾,近於不吐剛茹柔之人。陳壽沒有單獨評論司馬岐。 正史 魏書 卷12 §99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義中出場,因此只有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
- 統率38
- 武力31
- 智力58
- 政治72
- 魅力45
- 德68
- 處世62
- 文藝45
- 言辯52
- 用人42
分項依據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司法官經歷推定魏書 卷12 §95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司法官經歷推定魏書 卷12 §95
正看出囚犯供詞不符,查明實情魏書 卷12 §95
正一日判決積壓數年的獄案,升任廷尉魏書 卷12 §95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司法官經歷推定魏書 卷12 §95
正不再加以嚴刑拷打,斥責權臣鄧颺的私刑魏書 卷12 §95魏書 卷12 §96
正擔心獲罪,託病辭官魏書 卷12 §97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司法官經歷推定魏書 卷12 §95
正斥責鄧颺,使其慚愧而退魏書 卷12 §96魏書 卷12 §97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司法官經歷推定魏書 卷12 §95
正史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