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 曹彥
人物介绍
曹彦是魏国大司马曹真之子、大将军曹爽之弟。正史中没有他的专传,其名见于魏书卷九诸夏侯曹传中曹真、曹爽的记载和卷四三少帝纪。曹真死后,明帝将他的五个儿子曹羲、曹训、曹则、曹彦、曹皑全部封为列侯。 正史 魏书 卷9 §69 · 73正史 魏书 卷4 §28
齐王即位、曹爽辅政后,曹彦任散骑常侍、侍讲。嘉平元年(249年)正月,皇帝前往高平陵拜谒期间,太傅司马宣王(司马懿)上奏,将他与曹爽、曹羲、曹训一同免官,以列侯身份退归私宅。 正史 魏书 卷4 §2 · 28正史 魏书 卷9 §73
陈寿本文记载此后曹爽、曹羲、曹训等人被处死、夷灭三族,但没有把曹彦列为被处死者,卷九的评也没有论及他。演义中他于第106回作为被曹爽任为散骑常侍的弟弟首次登场,在120回中出现于2回,没有一回的回目中有他的名字。 正史 魏书 卷9 §88 · 132演义 第106回 §36演义 第107回 §1
正史记载
曹彦的父亲曹真字子丹,是太祖的族子。曹真于太和五年(231年)三月去世,其子曹爽承嗣。明帝下诏称颂曹真蹈履忠节、佐命二祖,并将曹真的五个儿子曹羲、曹训、曹则、曹彦、曹皑全部封为列侯。 正史 魏书 卷9 §62 · 69正史 魏书 卷3 §21
景初三年(239年)正月,明帝驾崩,齐王即位,大将军曹爽和太尉司马宣王辅政。曹爽之弟曹羲为中领军,曹训为武卫将军,曹彦为散骑常侍、侍讲,其余诸弟也都以列侯身份侍从天子,出入禁闼。陈寿记载说其贵宠无以复加。 正史 魏书 卷4 §2正史 魏书 卷9 §72–73
正始十年(249年)正月,天子车驾前往高平陵拜谒,曹爽兄弟全部随行。三少帝纪将这一年记为嘉平元年。司马宣王先占据武库,屯兵洛水浮桥,随后上奏,称已依皇太后之令,命主管官员和黄门令罢免曹爽、曹羲、曹训的吏兵,让他们以列侯身份回到宅第。 正史 魏书 卷9 §80 · 83正史 魏书 卷4 §28
三少帝纪记载,此时太傅司马宣王上奏,免去大将军曹爽及曹爽之弟中领军曹羲、武卫将军曹训、散骑常侍曹彦的官职,让他们以侯爵身份退归私宅。曹爽派许允、陈泰前去认罪请死,曹爽兄弟最终被免职,以列侯身份回到宅第。 正史 魏书 卷4 §28正史 魏书 卷9 §85
此后黄门张当供称曹爽与何晏等人谋反,公卿朝臣在朝廷上议论,认为属于大逆不道。于是收捕曹爽、曹羲、曹训、何晏、邓飏、丁谧、毕轨、李胜、桓范、张当等人,全部处死,夷灭三族。陈寿本文没有把曹彦的名字列入这份名单,也没有另外记载他的死。 正史 魏书 卷9 §87–88正史 魏书 卷4 §28
陈寿在卷九的评中只说曹爽德薄位尊、沉溺盈溢,对曹彦没有另作评论。 正史 魏书 卷9 §132
演义的描写
演义第106回,曹爽听了何晏的话,入奏魏主曹芳,加司马懿为太傅,从此兵权尽归曹爽。曹爽命弟弟曹羲为中领军,曹训为武卫将军,曹彦为散骑常侍,各领三千御林军,任其出入禁宫;又用何晏、邓飏、丁谧为尚书,毕轨为司隶校尉,李胜为河南尹。 演义 第106回 §35–36
同一回中,曹爽请魏主前往高平陵祭祀,大小官僚都随驾出城,曹爽率三个弟弟和心腹何晏等人,与御林军一同护驾。司农桓范进谏说,主公总领禁兵,兄弟不宜一同出城,曹爽却用鞭子指着他加以呵斥。 演义 第106回 §47–48
第107回中,司马懿听说曹爽率弟弟曹羲、曹训、曹彦和心腹何晏、邓飏、丁谧、毕轨、李胜等人及御林军,随魏主曹芳出城拜谒明帝陵墓,随即前去打猎,大为高兴。司马懿令司徒高柔代行大将军事,占据曹爽营寨;又令太仆王观代行中领军事,占据曹羲营寨。 演义 第107回 §1
司马懿在表文中奏称,已罢免曹爽、曹羲、曹训的吏兵,让他们以侯爵身份回到宅第。曹爽兄弟三人回到私宅后被软禁,司马懿取得张当和何晏等人的供词后,将曹爽兄弟三人及相关人犯斩于市曹,夷灭三族。演义在这些场景中没有再提到曹彦的名字。 演义 第107回 §12 · 20–23
与演义不同之处
封列侯:正史中,曹真死后,明帝追念其功,将曹彦等五个儿子全部封为列侯。演义中没有此事,曹彦于第106回作为曹爽之弟首次登场。 正史 魏书 卷9 §69演义 第106回 §36
任散骑常侍:演义第106回中,曹爽任弟弟曹彦为散骑常侍,领三千御林军,任其出入禁宫。正史只记载曹彦任散骑常侍、侍讲,诸弟以列侯身份出入宫禁,没有记载他统领的兵马。 演义 第106回 §36正史 魏书 卷9 §73
免官:演义第107回中,司马懿的表文只说罢免曹爽、曹羲、曹训的吏兵,没有提到曹彦。正史曹爽传所载的奏文也只列出这三人,但三少帝纪将散骑常侍曹彦列为因司马宣王上奏而被免官的人之一。 演义 第107回 §12正史 魏书 卷9 §83正史 魏书 卷4 §28
处死的经过:演义第107回中,司马懿取得张当和何晏等人的供词后,随即将曹爽兄弟三人及相关人犯斩于市曹,夷灭三族。正史中则是在张当供述之后,公卿朝臣在朝廷上议论,定为大逆不道,将曹爽、曹羲、曹训等人处死,夷灭三族。两种记载都没有把曹彦列为被处死者。 演义 第107回 §22–23正史 魏书 卷9 §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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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值
以正史(陈寿《三国志》正文)的分数为基准。逐项比较演义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并以两部原典的依据说明差异。
- 统率3540+5
- 武力3133+2
- 智力3531−4
- 政治3831−7
- 魅力3531−4
- 德3835−3
- 处世3131±0
- 文艺4533−12
- 言辩3331−2
- 用人3131±0
演义塑造的能力值——与正史不同之处 差距10分以上
相近项目 9项 — 查看依据
正史 演义 推测 无直接记载,依其事迹评定(依据等级C)
3KDEX评分 — 正史依据陈寿《三国志》正文,演义依据《三国演义》120回正文。点击依据标记即可跳至原文阅读的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