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綜
人物介紹
胡綜字偉則,汝南郡固始縣人。他幼年喪父,隨母親避難江東,十四歲時成為孫策的門下循行,留在吳郡與孫權一同讀書。 正史 吳書 卷17 §12
他在孫權手下與是儀、徐詳一同掌管軍國機密,歷任侍中、偏將軍、左執法等職。自孫權統事以來,各種文誥策命及致鄰國的國書,幾乎都出自他的手筆。赤烏六年(243年)去世。 正史 吳書 卷17 §12 · 19 · 36 · 38
陳壽在評中把他與是儀、徐詳並列為孫權時代主持政務、興起事業的人物,並寫道胡綜以文采才用而見信任。演義中沒有出現他。 正史 吳書 卷17 §42
正史記載
胡綜字偉則,汝南郡固始縣人。他幼年喪父,母親帶著他避難江東。孫策兼領會稽太守時,十四歲的胡綜擔任門下循行,留在吳郡與孫權一同讀書。 正史 吳書 卷17 §12
孫策去世,孫權任討虜將軍,以胡綜為金曹從事。胡綜隨軍討伐黃祖,被任命為鄂長。孫權為將軍,都於京,召胡綜回來主管書部,胡綜與是儀、徐詳一同掌管軍國機密。 正史 吳書 卷17 §12
劉備東下白帝城,孫權認為當時兵少,派胡綜清查各縣,招募兵員。共得六千人,設立解煩兩部,徐詳領左部,胡綜任右部督。吳將晉宗叛歸魏國,被魏任為蘄春太守,屢次入寇,孫權派胡綜與賀齊輕裝行軍偷襲,生擒晉宗。胡綜被加授建武中郎將;魏國拜孫權為吳王時,胡綜與是儀、徐詳都被封為亭侯。 正史 吳書 卷17 §13
黃武年間,鄱陽大帥彭綺作亂,攻陷所屬城邑,出任鄱陽太守的周魴與胡綜合力討伐,生擒彭綺,押送武昌。 正史 吳書 卷15 §49
黃武八年(229年)夏,夏口出現黃龍,孫權於是稱尊號,改年號。孫權制作黃龍大牙,常置於中軍,諸軍看它所指的方向進退,並命胡綜作賦。賦中歌頌道:從前周室有赤烏銜書,如今大吳有黃龍吐符。蜀國遣使重申舊好,胡綜撰寫盟文,陳壽稱其文義甚美。 正史 吳書 卷17 §14–18
孫權東下定都建業,徐詳、胡綜都任侍中,進封鄉侯,兼領左、右領軍。當時有從魏國來降的人說,魏國都督河北、振威將軍呉質頗受猜疑,胡綜便假託呉質之名寫了三篇降文。文中說呉質在曹氏後嗣之下遭受讒言,害怕橫禍,若吳軍進入淮、泗,佔據下邳,他便從河北席捲南下響應。此文流傳開來時,呉質已經入朝擔任侍中。 正史 吳書 卷17 §19 · 23–24 · 30 · 33
黃龍二年(230年),青州人隱蕃歸附吳國並上書,孫權隨即召見他。隱蕃陳述時務,辭采頗為可觀,侍坐一旁的胡綜回答孫權的詢問說,隱蕃大言類似東方朔,巧捷詭辯類似禰衡,但才能都不及他們。孫權又問他能勝任什麼官職,胡綜說還不可讓他治民,暫且以京城的小職試用。 正史 吳書 卷2 §61正史 吳書 卷17 §34–35
孫權因隱蕃多論刑獄,任他為廷尉監。後來隱蕃謀叛事發被殺,曾稱讚他的廷尉郝普受到責問而自殺,左將軍朱據被禁錮。胡綜被任為偏將軍,兼左執法,主管辭訟。因遼東之事,輔吳將軍張昭進諫孫權言辭切至,孫權也大怒,此時使二人和協無隙,胡綜出了力。 正史 吳書 卷17 §36
起初因內外多事,特立科條,規定長吏遭喪都不得離職,但屢有違犯者。嘉禾六年(237年)春正月,孫權讓朝臣再議此事,將軍胡綜認為忠節在國,孝道立家,為忠臣便不得為孝子,應當制定科文,示以大辟,施行於一人,以後必定斷絕。丞相顧雍奏請依從大辟,採用胡綜的意見後,奔喪之事便斷絕了。 正史 吳書 卷2 §81 · 84–85正史 吳書 卷17 §38
同年,魏國廬江主簿呂習請求開城門作內應,全琮與朱桓率軍前去接應,但事情敗露,只得撤回。當時孫權派偏將軍胡綜宣傳詔命,參與軍事。全琮想分派諸將偷襲,朱桓前去質問,與他爭執;全琮想為自己開脫,便說主上親自任命胡綜為督,是胡綜認為應當這樣做。朱桓更加憤恨,回去後派人召胡綜。朱桓對左右說,自己一動手,眾人便各自退去,有一人從旁溜出,告訴胡綜讓他回去,朱桓便把那人砍殺了。 正史 吳書 卷11 §55–58
胡綜嗜酒,酒後歡呼極意,有時推引杯觴,搏擊左右,孫權愛惜他的才能,沒有責怪他。自孫權統事以來,各種文誥策命及致鄰國的書符,幾乎都出自胡綜之手。他於赤烏六年(243年)去世,兒子胡沖繼嗣。 正史 吳書 卷17 §37–38
陳壽認為真偽難明而另行抄附於《陸凱傳》之後的陸凱諫孫皓二十事中,有先帝外仗顧、陸、朱、張,內近胡綜、薛綜,因而庶績雍熙之語。陳壽在評中說,是儀、徐詳、胡綜都是孫權時代主持政務、興起事業的人物,胡綜文采才用,三人各見信任,若以大廈作比,他們便是承托的椽子。 正史 吳書 卷16 §34 · 40正史 吳書 卷17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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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義中出場,因此只有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
- 統率60
- 武力40
- 智力64
- 政治60
- 魅力45
- 德45
- 處世52
- 文藝85
- 言辯60
- 用人60
分項依據
正募兵六千,任解煩右部督,偷襲生擒晉宗,並討伐彭綺吳書 卷17 §13吳書 卷15 §49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武將經歷推定吳書 卷17 §13
正假託呉質之名作降文三篇以行離間吳書 卷17 §19
正立科文杜絕長吏離職奔喪,以左執法主管辭訟吳書 卷17 §38吳書 卷2 §84吳書 卷17 §36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與孫權一同讀書的親近關係推定吳書 卷17 §12
正酒後喧譁,搏擊左右;被列為孫權親近之臣吳書 卷17 §37吳書 卷16 §40
正朱桓欲加害時得以避開,並調和孫權與張昭吳書 卷11 §57吳書 卷17 §36
正作黃龍大牙賦及國書,評稱其文采才用吳書 卷17 §14吳書 卷17 §38吳書 卷17 §42
正與蜀的盟文甚美,並彌合張昭與孫權的嫌隙吳書 卷17 §18吳書 卷17 §36
正看出隱蕃是詭辯之人,建議先以小職試用;後來隱蕃謀叛吳書 卷17 §35
正史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