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偉
| 出場 | 正 | 收錄 | |
|---|---|---|---|
| 出生 | 籍貫 | 山陽郡 | |
| 死因 | 正被處死 推測 | ||
| 存在 | 真實人物 | 提及 | 正4次 |
人物介紹
曹偉是山陽人。正史中沒有他的單獨傳記,他的名字與魏諷並列,見於魏書卷十四程郭董劉蔣劉傳所載董昭的上疏,以及卷二十七徐胡二王傳所載王昶告誡子侄的文字。 正史 魏書 卷14 §78正史 魏書 卷27 §24 · 33
董昭說魏諷在建安末年伏誅,曹偉在黃初初年被斬,王昶則寫道,濟陰魏諷、山陽曹偉都因傾邪而敗亡,他們熒惑當世,驅動後生。陳壽正文沒有記載他的字、官職以及因何罪被斬,演義中也沒有出現。 正史 魏書 卷14 §78正史 魏書 卷27 §33
正史記載
董昭於太和四年(230年)代行司徒之事,太和六年(232年)正式拜為司徒。他上疏陳述末流之弊,說凡是擁有天下的人,無不尊崇敦樸忠信之士,深惡虛偽不真之人,因為他們毀教亂治、敗俗傷化。接著他說,近來魏諷在建安末年伏誅,曹偉在黃初初年被斬。 正史 魏書 卷14 §78
董昭說,當今的年輕人不再以學問為本,專以交遊為業,合黨連群,互相褒嘆。又有人讓奴客冒稱在職官吏的家人,出入宮禁深處,交通書疏,有所探問;這些事都是法所不取、刑所不赦的,即使是魏諷、曹偉的罪過,也無以復加。皇帝於是下了嚴厲的詔書,斥免諸葛誕、鄧颺等人。 正史 魏書 卷14 §79–81
王昶為侄子和兒子取名取字,都依據謙虛篤實之義,並寫文告誡他們。文中說,虛偽之人言不根道、行不顧言,而世人卻被其迷惑,是因為沒有用言行來檢驗他們。 正史 魏書 卷27 §24 · 32
文中接著說,近來濟陰魏諷、山陽曹偉都因傾邪而敗亡,他們熒惑當世,挾持奸慝,驅動後生;雖然受了斧鉞之刑,成為極明顯的鑑戒,但被他們沾染的人已經很多了,怎能不謹慎呢? 正史 魏書 卷27 §33
陳壽正文中出現曹偉名字的只有這三節。他的字、官職以及因何罪被斬都沒有記載。 正史 魏書 卷14 §78 · 80正史 魏書 卷27 §33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義中出場,因此只有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
- 統率33
- 武力33
- 智力42
- 政治35
- 魅力50
- 德12
- 處世35
- 文藝40
- 言辯42
- 用人33
分項依據
正無直接記載 — 無官職記載魏書 卷27 §33
正無直接記載 — 無官職記載魏書 卷27 §33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黃初初年被斬推定魏書 卷27 §33
正無直接記載 — 無官職記載魏書 卷27 §33
正熒惑當世、驅動後生,受其沾染者眾多魏書 卷27 §33
正被稱傾邪、挾持奸慝,黃初初年被斬魏書 卷27 §33魏書 卷14 §78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被斬敗亡一事推定魏書 卷14 §78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黃初初年被斬推定魏書 卷27 §33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黃初初年被斬推定魏書 卷27 §33
正無直接記載魏書 卷27 §33
正史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