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面責備大將軍費禕屢次大赦蜀書 卷12 §32蜀書 卷12 §33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80回 §38
孟光字孝裕,河南洛陽人,是漢朝太尉孟鬱的同族。靈帝末年任講部吏,獻帝遷都長安後逃入蜀地,劉焉父子以賓客之禮相待。他博識古事,尤擅漢家舊典。 正史 蜀書 卷12 §30
先主平定益州後,他被任命為議郎,與許慈等一同掌管制度;後主時官至大司農。他直言無所顧忌,曾就延熙九年(246年)的大赦當眾責備大將軍費禕,因此爵位不得升遷。後來他因事獲罪免官,九十餘歲去世。 正史 蜀書 卷12 §31 · 32–33 · 37
陳壽在評中說,許慈、孟光、來敏、李譔博涉多聞,雖然不以德行功業見稱,但都是一時的學士。演義中他在第80回作為負責劉備即位禮儀的諫議郎首次登場,全書120回中有2回出場,回目中沒有出現他的名字。 正史 蜀書 卷12 §102演義 第80回 §38演義 第91回 §40
孟光字孝裕,河南洛陽人,是漢朝太尉孟鬱的同族。靈帝末年任講部吏。獻帝遷都長安後,他便逃入蜀地,劉焉父子以賓客之禮相待。 正史 蜀書 卷12 §30
他博物識古,無書不覽,尤其專心於三史,擅長漢家舊典。他喜好《公羊春秋》而譏諷《左氏傳》,常與來敏爭論這兩家學說,孟光總是喧譁吵嚷。 正史 蜀書 卷12 §30
先主平定蜀地時,喪亂已經持續多年,學業衰廢,於是蒐集典籍,甄別各家學問。許慈、胡潛都擔任博士,與孟光、來敏等一同掌管舊文。先主平定益州後,孟光被任命為議郎,與許慈等一同掌管制度。 正史 蜀書 卷12 §27 · 31
建安二十六年(221年)四月先主在成都武擔之南即皇帝位之前,太傅許靖、安漢將軍麋竺、軍師將軍諸葛亮等上言說:「臣等謹與博士許慈、議郎孟光,建立禮儀,擇令辰,上尊號。」 正史 蜀書 卷2 §60 · 64–65
後主即位後,孟光歷任符節令、屯騎校尉、長樂少府,後遷大司農。 正史 蜀書 卷12 §31
延熙九年(246年)秋大赦,孟光當眾責備大將軍費禕。他質問說,赦免如同偏枯之病,不是清明之世所應有的,只有在衰弊至極、萬不得已時才可以權宜施行;如今主上仁賢,百官稱職,有什麼急迫之事而屢施非常之恩?又說在鷹隼開始搏擊的時節反而寬宥有罪之人,是上犯天時、下違人理。費禕只是回頭致歉,侷促不安而已。 正史 蜀書 卷12 §32–33
孟光指摘痛癢大多如此,因此執政重臣心中不悅,他的爵位得不到升遷。他常常直言無所迴避,被世人所嫌惡。陳壽記載,太常鐔承、光祿勳裴儁等人年資都在孟光之後,卻登上高位、位居其上,大概就是這個緣故。 正史 蜀書 卷12 §33–34
秘書郎郤正多次前來請教,孟光問他太子所習讀的書以及太子的性情愛好。郤正回答說太子侍奉雙親虔敬恭順,接待群僚時舉動出於仁恕;孟光說這些都是家家戶戶都有的,他想知道的是太子的權略智謀如何。郤正說世子之道在於承志竭歡,智謀與權略的有無不可預先設定,孟光於是明白郤正謹慎得宜,不肯放言。 正史 蜀書 卷12 §35–36
孟光說自己喜好直言,常常指摘利弊,因而遭世人譏諷嫌惡;又說如今天下未定,應以智謀為先。儲君讀書,不應效仿他們這些人竭力博識以待訪問,也不應像博士那樣探策講試以求爵位,而應當致力於急務。郤正深以孟光的話為是。 正史 蜀書 卷12 §36–37
後來孟光因事獲罪免官,九十餘歲去世。正史沒有記載他去世的年份。來敏傳記載,當時孟光也言語不慎、議論觸犯時忌,但仍勝過來敏,二人都以年高望重的學士身份受到世人禮遇。 正史 蜀書 卷12 §37 · 41
陳壽在評中說,許慈、孟光、來敏、李譔博涉多聞,雖然不以德行功業見稱,但確實都是一時的學士。 正史 蜀書 卷12 §102
即位禮儀中的官職:演義第80回中,孟光以諫議郎身份與博士許慈一同掌禮。正史中許靖等人的上言說要與「博士許慈、議郎孟光」建立禮儀,孟光傳也記載先主平定益州後他擔任議郎。 演義 第80回 §38正史 蜀書 卷2 §64正史 蜀書 卷12 §31
祭酒:演義第91回中,孔明出師北伐時以孟光、來敏為祭酒。正史孟光傳中沒有祭酒一職,後主即位後他歷任符節令、屯騎校尉、長樂少府,升任大司農。正史中諸葛亮駐漢中時請為軍祭酒的是來敏。 演義 第91回 §40正史 蜀書 卷12 §31 · 40
與來敏的爭論:正史中孟光喜好《公羊春秋》而譏諷《左氏傳》,常與來敏爭論。演義第91回中二人只是一同被任為祭酒,沒有爭論的情節。 正史 蜀書 卷12 §30演義 第91回 §40
責備費禕:正史中孟光就延熙九年(246年)的大赦當眾責備大將軍費禕。演義中孟光出現的第80回和第91回都沒有此事。 正史 蜀書 卷12 §32–33演義 第80回 §38演義 第91回 §40
與郤正的問答:正史中孟光向秘書郎郤正詢問太子的權略智謀,並說天下未定,應以智謀為先。演義第91回中郤正只是以秘書的身份列在同一名單中,兩人沒有問答。 正史 蜀書 卷12 §35–37演義 第91回 §40
結局:演義中孟光在第91回之後不再出現,也沒有記載他的死。正史中他因事獲罪免官後,九十餘歲去世。 演義 第91回 §40正史 蜀書 卷12 §37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以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為基準。逐項比較演義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並以兩部原典的依據說明差異。
正當面責備大將軍費禕屢次大赦蜀書 卷12 §32蜀書 卷12 §33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80回 §38
正無書不覽,長於漢家舊典。評:博涉多聞蜀書 卷12 §30蜀書 卷12 §102
正言語不慎,升遷受阻,並被免官蜀書 卷12 §33蜀書 卷12 §37蜀書 卷12 §41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91回 §40
正稱天下未定,太子應以智謀為先蜀書 卷12 §37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91回 §40
正看出郤正謹慎得宜蜀書 卷12 §36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91回 §40
正以議郎身份掌管制度,官至大司農蜀書 卷12 §31
演以諫議郎身份掌管即位禮儀第80回 §38
正常與來敏爭論,駁斥費禕,但言語不慎蜀書 卷12 §30蜀書 卷12 §32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80回 §38
正無直接記載 — 按文官推定蜀書 卷12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按文官推定第80回 §38
正無直接記載 — 按文官推定蜀書 卷12 §30
演無直接記載 — 按文官推定第80回 §38
正因直言遭世人嫌惡,爵位不得升遷蜀書 卷12 §33蜀書 卷12 §34
演無直接記載 — 無記載第91回 §40
正史 演義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