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磐

正史演義 Liu Pan유반刘磐

簡介
職業正演武將所屬
出場正演收錄
出生籍貫山陽郡 高平縣 推測
存在真實人物提及正3次

人物介紹

劉磐是荊州牧劉表的侄子。正史中沒有他的專傳,他在黃忠的部分(蜀書卷六關張馬黃趙傳)出現一次,在太史慈的部分(吳書卷四劉繇太史慈士燮傳)出現兩次,他的字和籍貫、官職和死亡都沒有記載。 正史 蜀書 卷6 §35正史 吳書 卷4 §31 · 33

劉表讓他與中郎將黃忠一同鎮守長沙郡攸縣。劉磐驍勇,屢次侵擾艾縣、西安縣等諸縣,孫策任命太史慈為建昌都尉,督率諸將抵禦他,劉磐從此絕跡,不再侵擾。孫權統事後,也因太史慈能夠制服劉磐,把南方的事務委託給他。 正史 蜀書 卷6 §35正史 吳書 卷4 §31 · 33

陳壽在卷六和卷四的評中沒有提到他。演義中他只在第53回這一回出場,沒有回目出現他的名字。諸葛亮介紹黃忠時說黃忠曾與劉表之侄劉磐共守長沙;取得長沙後,劉備因黃忠的舉薦,把在攸縣閒居的他接來,讓他執掌長沙郡。 正史 蜀書 卷6 §44正史 吳書 卷4 §51演義 第53回 §6 · 26

正史記載

據黃忠傳記載,荊州牧劉表任命南陽人黃忠為中郎將,讓他與劉表之侄劉磐一同鎮守長沙郡攸縣。曹操平定荊州後,黃忠暫代裨將軍之職,仍就原任,隸屬長沙太守韓玄;劉備南定諸郡,他便委質稱臣。黃忠傳沒有記載其間劉磐的下落。 正史 蜀書 卷6 §35

據太史慈傳記載,太史慈被孫策擒獲後獲釋,任門下督,回到吳郡後受兵,拜為折衝中郎將。太史慈傳接著記載,劉表之侄劉磐驍勇,屢次侵擾艾縣、西安縣等諸縣。孫策於是劃分海昏、建昌周邊的六個縣,任命太史慈為建昌都尉,治所設在海昏,並督率諸將抵禦劉磐。劉磐從此絕跡,不再侵擾。 正史 吳書 卷4 §29–31

孫權統事後,因太史慈能夠制服劉磐,於是把南方的事務委託給他。太史慈於建安十一年(206年)去世,年四十一。 正史 吳書 卷4 §33

陳壽本文中劉磐出現的地方只有這三處。他的字和籍貫、官職、此後的事蹟和死亡都沒有記載。陳壽在卷六的評中論及黃忠和趙雲,在卷四的評中論及太史慈,但沒有提到劉磐。 正史 蜀書 卷6 §35 · 44正史 吳書 卷4 §31 · 33 · 51

演義的描寫

演義第53回中,趙雲取得桂陽、張飛取得武陵後,關羽請求由自己去取尚未得到的長沙,並前來拜見劉備和諸葛亮。諸葛亮說長沙太守韓玄本不足道,但他手下有一員大將黃忠;黃忠是劉表帳下的中郎將,曾與劉表之侄劉磐共守長沙,後來事奉韓玄,如今雖年近六旬,卻有萬夫不當之勇。 演義 第53回 §5–6

關羽只率領五百名校刀手前往長沙,與黃忠交戰三日。韓玄以黃忠私通為由要將他斬首,魏延救下黃忠,斬殺韓玄,投降關羽;劉備親自到黃忠家中相請,黃忠這才出來投降。 演義 第53回 §7 · 11–20 · 23

諸葛亮要斬魏延,因劉備勸阻而饒他一命。接著黃忠舉薦劉表之侄劉磐,他此時正在攸縣閒居。劉備將他接來,讓他執掌長沙郡;四郡全部平定後,劉備班師回到荊州。此回之後劉磐不再出現。 演義 第53回 §25–27

與演義不同之處

荊州平定後的劉磐:演義第53回中,黃忠舉薦劉磐時,他正在攸縣閒居。正史黃忠傳只記載劉磐與黃忠共守長沙郡攸縣,沒有記載曹操平定荊州後劉磐的下落。 演義 第53回 §26正史 蜀書 卷6 §35

執掌長沙郡的人:演義第53回中,劉備因黃忠舉薦,接來劉磐,讓他執掌長沙郡。正史黃忠傳中沒有這次舉薦,先主傳只記載長沙太守韓玄投降,劉磐並未出現。廖立傳記載,劉備兼任荊州牧後,提拔不滿三十歲的廖立為長沙太守。 演義 第53回 §26正史 蜀書 卷6 §35正史 蜀書 卷2 §24正史 蜀書 卷10 §33

與太史慈的對峙:正史太史慈傳中,劉磐屢次侵擾艾縣、西安縣等地,後被孫策任命為建昌都尉的太史慈所阻,從此絕跡;孫權也因太史慈能夠制服劉磐,把南方的事務委託給他。演義中的劉磐只在第53回諸葛亮的話和黃忠的舉薦中出現,這件事不見於演義。 正史 吳書 卷4 §31 · 33演義 第53回 §6 · 26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以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為基準。逐項比較演義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並以兩部原典的依據說明差異。

統率武力智力政治魅力德處世文藝言辯用人
正史(實線) 對 演義(虛線)
  • 統率5545−10
  • 武力6845−23
  • 智力3838±0
  • 政治3350+17
  • 魅力3842+4
  • 德4042+2
  • 處世4042+2
  • 文藝3133+2
  • 言辯3133+2
  • 用人3333±0
正史 · 演義分數與差距(演義 − 正史 · 左 = 演義降低 · 右 = 演義提高)

演義塑造的能力值——與正史不同之處 差距10分以上

政治正33推測演50 +17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經黃忠舉薦執掌長沙郡第53回 §26

統率正55演45推測 −10

正屢次侵擾艾、西安,孫策分出六縣加以抵禦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相近專案 7項 — 檢視依據
  • 智力正38推測演38推測 ±0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魅力正38推測演42推測 +4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德正40推測演42推測 +2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處世正40推測演42推測 +2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被太史慈所阻而停止侵擾的事蹟推定吳書 卷4 §31吳書 卷4 §33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文藝·學術正31推測演33推測 +2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言辯·外交正31推測演33推測 +2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劉表之侄、鎮守長沙的將領推定吳書 卷4 §31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 識人·用人正33推測演33推測 ±0

    正無直接記載 — 據其與黃忠共守攸縣的事蹟推定蜀書 卷6 §35

    演無直接記載 — 據其為與黃忠共守長沙的劉表之侄推定第53回 §6第53回 §26

正史 演義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

演義出場回目(1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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