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权 李權
人物介绍
李权是东汉末年益州的豪强。陈寿本文中没有他的专传,他的名字见于蜀书卷一刘二牧传中刘焉托他事杀州中豪强王咸、李权等十余人以立威刑的一段。陈寿本文没有记载他的字、籍贯和官职。 正史 蜀书 卷1 §8
蜀书卷八许麋孙简伊秦传秦宓的记载中,也载有李权向秦宓借《战国策》、秦宓回答战国之术为经典所憎恶一事,但陈寿本文没有说明这个李权与被刘焉所杀的李权是否为同一人。演义中没有出现。 正史 蜀书 卷8 §44–45正史 蜀书 卷1 §8
正史记载
刘焉任张鲁为督义司马,让他驻在汉中,张鲁断绝谷中栈道,杀害汉朝使者。刘焉上书说米贼断道,不得复通。他又托他事杀州中豪强王咸、李权等十余人,以立威刑。犍为太守任岐和贾龙因此反过来攻打刘焉,刘焉出击,杀了任岐、贾龙。 正史 蜀书 卷1 §7–8
秦宓的记载中载有李权向秦宓借《战国策》一事。秦宓问战国时代的合纵连横有什么用,李权回答说,仲尼、严平会聚众书,以成《春秋》、《指归》之文,所以海以合流为大,君子以博识为弘。 正史 蜀书 卷8 §44
秦宓回答说,书若非史记周图,仲尼不采;道若非虚无自然,严平不演;君子虽博识,非礼不视。他又说《战国策》反复讲述张仪、苏秦之术,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为经典所憎恶,战国的诡诈权谋又有什么用呢。 正史 蜀书 卷8 §44–46
陈寿本文没有记载李权此后的情况,也没有说明秦宓记载中的李权与被刘焉所杀的李权是否为同一人。也没有对他的评。 正史 蜀书 卷8 §44正史 蜀书 卷1 §8
3KDEX撰写(尚未审校) — 段落末的标记链接到作为依据的正史卷或演义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义中出场,因此只有正史(陈寿《三国志》正文)的分数。
- 统率35
- 武力33
- 智力40
- 政治35
- 魅力45
- 德40
- 处世35
- 文艺52
- 言辩42
- 用人35
分项依据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益州豪强身份推定蜀书 卷1 §8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益州豪强身份推定蜀书 卷1 §8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与秦宓的问答推定蜀书 卷8 §44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益州豪强身份推定蜀书 卷1 §8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为刘焉立威所杀的豪强推定蜀书 卷1 §8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与秦宓的问答推定蜀书 卷8 §44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被刘焉所杀推定蜀书 卷1 §8
正称应当博识,欲向秦宓借《战国策》蜀书 卷8 §44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益州豪强身份推定蜀书 卷1 §8
正史 推测 无直接记载,依其事迹评定(依据等级C)
3KDEX评分 — 正史依据陈寿《三国志》正文,演义依据《三国演义》120回正文。点击依据标记即可跳至原文阅读的该段。
所属变迁
- 东汉 · 正史 · 正史 卷31 「為臨邛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