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鄧艾傳達文王的意旨,曉諭其軍使之屈服魏書 卷28 §79魏書 卷28 §121
衛瓘
人物介紹
衛瓘是衞覬之子,父親去世後繼承爵位,咸熙年間任鎮西將軍。正史中沒有他的專傳,他出現在父親衞覬傳的末尾、鄧艾傳和鍾會傳以及三少帝紀中。 正史 魏書 卷21 §48正史 魏書 卷28 §79 · 121正史 魏書 卷4 §129
蜀國平定後,他以監軍身份向鄧艾傳達文王的意旨,告誡他不可擅自行事。鄧艾被檻車召回時,他走在鍾會前面,以文王的親筆命令曉諭鄧艾的軍隊,使其放下武器。鍾會死後,鄧艾本營的將士想把鄧艾救出帶回,衛瓘派田續等人前去討伐,他們在綿竹以西斬殺了鄧艾。 正史 魏書 卷28 §79 · 121 · 81
演義中他在第116回作為聚集在鍾會營中的監軍首次出現,全書120回中有4回登場,沒有哪一回的回目中出現他的名字。第119回中,他發出檄文收服鄧艾的部將,隨後在黎明時闖入府中,擒獲鄧艾父子。 演義 第116回 §3演義 第119回 §2–3
正史記載
衛瓘是衞覬之子。衞覬是河東郡安邑縣人,歷仕漢、魏,時常進獻忠言,去世後諡為敬侯。衛瓘繼承了爵位,咸熙年間任鎮西將軍。 正史 魏書 卷21 §35 · 47–48
鄧艾平定蜀國後,以承製為名授予官職,文王(司馬昭)派監軍衛瓘告誡鄧艾:「事當須報,不宜輒行。」鄧艾再次上言,稱按照《春秋》之義,大夫出疆,若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之事,專斷也是可以的,沒有聽從。鍾會、胡烈、師纂等人都上奏說鄧艾的所作所為悖逆,於是朝廷下詔用檻車徵召鄧艾。 正史 魏書 卷28 §79–80
鍾會內懷異志,秘密上奏鄧艾有謀反的跡象。文王擔心鄧艾或許不肯從命,命鍾會一同進軍成都。監軍衛瓘走在鍾會前面,以文王的親筆命令宣諭鄧艾的軍隊,鄧艾的軍隊全都放下了武器。最終鄧艾被收押,關進檻車。三少帝紀將用檻車徵召鄧艾一事記在咸熙元年(264年)正月壬戌日。 正史 魏書 卷28 §121正史 魏書 卷4 §128
鄧艾父子被囚禁後,鍾會到達成都,先將鄧艾押送出去,然後起兵作亂。鍾會死後,鄧艾本營的將士追出去,把鄧艾從檻車中救出,想迎他回來。衛瓘派田續等人討伐鄧艾,他們在綿竹以西遇上鄧艾,將他斬殺。其子鄧忠也與鄧艾一同被殺。 正史 魏書 卷28 §81
咸熙元年(264年)六月,鎮西將軍衛瓘上報雍州士兵在成都縣獲得璧和玉印各一枚。印文類似「成信」二字,於是依照周成王歸禾的故事之義,向百官宣示,收藏在相國府中。陳壽本文沒有記載他此後的事蹟和他的死。 正史 魏書 卷4 §129正史 魏書 卷21 §48
演義的描寫
演義第116回,鍾會紮好營寨,大會諸將聽令時,監軍衛瓘與護軍胡烈、大將田續、龐會等八十餘人都在場。第117回,鍾會下令斬殺放走姜維而戰敗的諸葛緒,衛瓘勸阻說,諸葛緒雖然有罪,卻是鄧征西所督之人,將軍殺了他,恐怕有傷和氣。鍾會說即便是鄧艾,有罪也當斬首,但眾人都極力勸說,鍾會便用檻車把諸葛緒押送洛陽。 演義 第116回 §3演義 第117回 §3–4
第118回,司馬昭讀了鄧艾的書信,深疑他有專擅之心,於是先送親筆書信給衛瓘,隨後下詔封鄧艾為太尉。鄧艾受詔之後,衛瓘取出那封書信交給他,信中說鄧艾所言之事須奏報等候回覆,不可擅自施行。鄧艾說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又寫信送回。司馬昭聽從賈充的意見,封鍾會為司徒,命衛瓘監督兩路軍馬,並交給他親筆書信,讓他與鍾會一同監視鄧艾,以防其變。 演義 第118回 §23–24 · 27
第119回,鍾會按照姜維「鄧艾若殺衛瓘,反情就確鑿了」的計策,命衛瓘帶數十人進入成都,收捕鄧艾父子。手下人勸阻,衛瓘說自己另有計策,先發出檄文二三十道,稱「奉詔收艾,其餘各無所問」。到雞鳴時分,見到檄文的鄧艾部將都來到衛瓘馬前投拜,衛瓘帶領數十人突入府中,大喊「奉詔收鄧艾父子」,鄧艾大驚,滾下床來,衛瓘喝令武士把他綁在車上。出來詢問的兒子鄧忠也被捉住,綁在車上。 演義 第119回 §1–3
同一回中,鍾會假託郭太后遺詔,把諸將關在宮中,被關押的胡烈藉助丘建,派心腹給兒子胡淵送去密信。胡淵定下正月十八日正午突然殺入宮內的計策,監軍衛瓘對此十分高興,隨即整頓人馬,並讓丘建轉告胡烈。鍾會和姜維死後,衛瓘命令各軍各自回營,等待王命。 演義 第119回 §10 · 12–14 · 17–18
聽說鄧艾部下的人追去劫奪鄧艾,衛瓘說:「捉鄧艾的是我。如今如果留他性命,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護軍田續說從前鄧艾曾想殺他,今天要報此仇,衛瓘大喜,命他帶五百兵追到綿竹,田續一刀斬殺了剛從檻車中放出的鄧艾。約十天後,賈充先到,安撫百姓,衛瓘被留下鎮守成都,後主被遷往洛陽。 演義 第119回 §18–19 · 22
與演義不同之處
諸葛緒:演義第117回中,衛瓘勸阻要斬諸葛緒的鍾會,鍾會用檻車把諸葛緒押送洛陽。正史鍾會傳中,鍾會想獨攬軍權,秘密上奏說諸葛緒畏懦不進,諸葛緒被檻車徵還。這一段中衛瓘沒有出現。 演義 第117回 §4正史 魏書 卷28 §114
文王的親筆:演義第118回中,司馬昭先把親筆書信送給衛瓘,衛瓘在鄧艾受詔後取出這封書信交給他。正史鄧艾傳只記載文王派監軍衛瓘告誡鄧艾,文王的親筆命令出現在後來衛瓘曉諭鄧艾軍隊、使其放下武器的時候。 演義 第118回 §23–24正史 魏書 卷28 §79 · 121
擒鄧艾的經過:演義第119回中,鍾會按照姜維「鄧艾若殺衛瓘,反情就確鑿了」的計策派出衛瓘,衛瓘發出檄文後,在黎明時闖入府中,將鄧艾父子綁起來。正史中,文王擔心鄧艾不肯從命,命鍾會一同進軍成都,走在鍾會前面的衛瓘以文王的親筆命令宣諭鄧艾的軍隊,鄧艾的軍隊全都放下了武器。沒有姜維的計策和檄文。 演義 第119回 §1–3正史 魏書 卷28 §121
鍾會之亂:演義第119回中,衛瓘對胡淵的計策很高興,整頓人馬,並讓丘建轉告胡烈。正史鍾會傳中,胡烈向親兵和兒子傳遞假消息,十八日正午胡烈的士兵和兒子擂鼓出門,各軍隨之一同起事。這一段中衛瓘沒有出現。 演義 第119回 §14正史 魏書 卷28 §124–128
斬鄧艾:演義第119回中,衛瓘說如果留下鄧艾性命,自己將死無葬身之地,並給要報仇的田續五百兵去追趕。正史鄧艾傳只記載衛瓘派田續等人討伐鄧艾,在綿竹以西將他斬殺,沒有記載衛瓘的話、田續的私怨以及兵力數目。 演義 第119回 §18–19正史 魏書 卷28 §81
此後:演義在第119回衛瓘被留下鎮守成都之後,再沒有描寫他。正史中,咸熙元年(264年)六月,鎮西將軍衛瓘獻上雍州士兵在成都縣獲得的璧和玉印;父親衞覬的傳記載他在咸熙年間任鎮西將軍。 演義 第119回 §22正史 魏書 卷4 §129正史 魏書 卷21 §48
3KDEX撰寫(尚未審校) — 段落末的標記連結到作為依據的正史卷或演義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以正史(陳壽《三國志》正文)的分數為基準。逐項比較演義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並以兩部原典的依據說明差異。
- 統率5052+2
- 武力3538+3
- 智力6268+6
- 政治4540−5
- 魅力4545±0
- 德3030±0
- 處世5862+4
- 文藝4035−5
- 言辯6050−10
- 用人4040±0
演義塑造的能力值——與正史不同之處 差距10分以上
相近專案 9項 — 檢視依據
正以監軍身份先行,解除鄧艾軍隊的武裝,後任鎮西將軍魏書 卷28 §121魏書 卷4 §129
正無直接記載 — 推定魏書 卷28 §121
演無直接記載 — 推定第119回 §3
正以文王的親筆命令曉諭鄧艾軍,使其放下武器魏書 卷28 §121
正無直接記載 — 推定魏書 卷4 §129
演無直接記載 — 推定第119回 §18
正無直接記載 — 推定魏書 卷28 §121
演無直接記載 — 推定第119回 §3
正派田續斬殺從檻車中被放出的鄧艾父子魏書 卷28 §81
演欣然派心懷怨恨的田續去追殺鄧艾第119回 §19
正鍾會死後,搶先應對奪回鄧艾的行動魏書 卷28 §81
正無直接記載 — 推定魏書 卷28 §79
演無直接記載 — 推定第116回 §3
正無直接記載 — 推定魏書 卷28 §81
演無直接記載 — 推定第116回 §3
正史 演義 推測 無直接記載,依其事蹟評定(依據等級C)
3KDEX評分 — 正史依據陳壽《三國志》正文,演義依據《三國演義》120回正文。點選依據標記即可跳至原文閱讀的該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