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象 閻象
人物介绍
阎象是袁术的主簿。正史中没有他的专传,只在袁术传中出现一次。兴平二年(195年)冬,天子在曹阳战败,袁术召集部下,说自己想应天顺民,询问众人的意见;众人不敢回答时,阎象上前劝阻,指出周朝三分天下有其二,仍然服事殷朝。袁术默然不悦,最终僭号称帝。 正史 魏书 卷6 §78–79
演义中他只在第17回登场,没有回目中出现其名的回。这一回从袁术凭借孙策抵押的玉玺打算称帝开始,阎象以主簿身份用同样的比喻劝阻,但袁术大怒,说多言者斩。 演义 第17回 §1–3
正史记载
兴平二年(195年)冬,天子在曹阳战败。袁术召集部下说,如今刘氏衰微,海内鼎沸,而自家四世公辅,为百姓所归,想要应天顺民,问诸君意下如何。众人不敢回答。 正史 魏书 卷6 §78
这时主簿阎象上前说,从前周朝自后稷至于文王,积德累功,三分天下有其二,仍然服事殷朝。接着又说,明公虽然世代昌盛,却不及周朝之盛;汉室虽然衰微,却不及殷纣之暴。袁术默然不悦。 正史 魏书 卷6 §78–79
袁术采用河内人张烱的符命,终于僭号称帝,设置公卿,祭祀南北郊。在袁术传中,阎象的名字只出现于这一处。 正史 魏书 卷6 §71–80
演义的描写
演义第17回,袁术在淮南地广粮多,又有孙策抵押的玉玺,于是想要僭称帝号。他大会部下,说汉高祖不过是泗上一亭长,却得了天下;如今汉朝历经四百年,气数已尽,自家四世三公,要应天顺人,正位九五,问众人以为如何。 演义 第17回 §1
主簿阎象说「不可」,指出周朝后稷积德累功,到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仍然服事殷朝。明公家世虽贵,却不及周朝之盛;汉室虽然衰微,却不及殷纣之暴,此事决不可行。 演义 第17回 §2
袁术大怒,说袁氏出于陈,陈乃大舜之后,以土承火,正合其运;谶语「代汉者,当涂高也」正应自己的字公路;又有传国玉玺。他说自己主意已定,多言者斩,随后建号仲氏,祭祀南北郊。此后阎象在演义中不再出现。 演义 第17回 §2–3
与演义不同之处
议论的时机:演义第17回中,袁术得到孙策抵押的玉玺后,在淮南召集部下商议。正史则记载他以兴平二年(195年)冬天子在曹阳战败为契机召集部下,这一段中没有出现玉玺。 演义 第17回 §1正史 魏书 卷6 §78
劝阻的方式:演义第17回中,袁术一问,阎象就立刻说「不可」,最后又补充说此事决不可行。正史中,阎象只是在众人不敢回答时上前,以周和殷作比,没有「不可」之语。 演义 第17回 §2正史 魏书 卷6 §78–79
袁术的反应:演义第17回中,袁术大怒,举出袁氏是舜的后代、当涂高谶语和传国玉玺,说多言者斩。正史中,袁术默然不悦,随后采用河内人张烱的符命称帝。 演义 第17回 §2–3正史 魏书 卷6 §79
3KDEX撰写(尚未审校) — 段落末的标记链接到作为依据的正史卷或演义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以正史(陈寿《三国志》正文)的分数为基准。逐项比较演义如何重新塑造同一人物,并以两部原典的依据说明差异。
- 统率3131±0
- 武力3131±0
- 智力6562−3
- 政治4545±0
- 魅力3838±0
- 德6565±0
- 处世3838±0
- 文艺5250−2
- 言辩5048−2
- 用人3838±0
演义塑造的能力值——与正史不同之处 差距10分以上
没有差距达10分以上的项目 — 演义的描写与正史相近。
相近项目 10项 — 查看依据
正史 演义 推测 无直接记载,依其事迹评定(依据等级C)
3KDEX评分 — 正史依据陈寿《三国志》正文,演义依据《三国演义》120回正文。点击依据标记即可跳至原文阅读的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