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修 郭脩
人物介绍
郭修是魏国西平人,在宴席上刺杀了蜀国大将军费祎。他任中郎时,蜀将姜维侵掠他所在的郡,他被俘带走;蜀书的后主传和费祎传把他记为从魏国投降而来的郭循。 正史 魏书 卷4 §36正史 蜀书 卷3 §33正史 蜀书 卷14 §27
延熙十六年(253年)正月初一,在汉寿举行的大会上,费祎大醉,被郭修亲手刺杀。魏国于同年八月下诏,追封他为长乐乡侯,谥号威侯。 正史 蜀书 卷14 §27正史 蜀书 卷3 §33正史 魏书 卷4 §35–37
正史中没有他的传,他出现在魏书卷四三少帝纪的诏书、蜀书的后主传和费祎传,以及张嶷的传中。张嶷曾致书费祎,说他过于信任新近归附之人,提醒他提防刺客。陈寿的评中没有论及郭修的段落,演义中也没有出现。 正史 魏书 卷4 §36正史 蜀书 卷3 §33正史 蜀书 卷13 §57正史 蜀书 卷14 §27
正史记载
郭修是西平人,任魏国中郎。魏国诏书称他砥节厉行,秉心不回。蜀将姜维侵掠郭修所在的郡时,他被俘带走。 正史 魏书 卷4 §36
蜀国大将军费祎于延熙十四年(251年)冬再次北上驻屯汉寿,延熙十五年受命开府。此前,张嶷见费祎初任大将军时恣性泛爱,对新近归附之人过于信任,便致书说,从前岑彭、来歙都被刺客所害,如今明将军位尊权重,应当以前事为鉴,稍加警戒。 正史 蜀书 卷14 §26–27正史 蜀书 卷13 §57
延熙十六年(253年)正月初一的大会上,从魏国投降而来的郭循在座。费祎欢饮大醉,被郭循亲手刺杀。后主传记载大将军费祎在汉寿被魏国降人郭循所杀,张嶷传记载费祎果然被魏国降人郭修所害。 正史 蜀书 卷14 §27正史 蜀书 卷3 §33正史 蜀书 卷13 §57
魏国于嘉平五年(253年)八月下诏。诏书说,伪大将军费祎驱率群众,暗中图谋窥伺,途经汉寿时请会众宾,郭修在广坐之中手刃击祎,勇过聂政,功逾傅介子,可谓杀身成仁、释生取义者。 正史 魏书 卷4 §35–36
诏书说,追加褒宠是为了表扬忠义,福及后嗣是为了奖劝将来,于是追封郭修为长乐乡侯,食邑一千户,谥号威侯;让他的儿子袭爵,加拜奉车都尉,并赐银一千饼、绢一千匹。 正史 魏书 卷4 §37
3KDEX撰写(尚未审校) — 段落末的标记链接到作为依据的正史卷或演义回的那一段。
能力值
此人物未在演义中出场,因此只有正史(陈寿《三国志》正文)的分数。
- 统率33
- 武力62
- 智力48
- 政治35
- 魅力38
- 德72
- 处世45
- 文艺38
- 言辩35
- 用人33
分项依据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在宴席之中亲手刺杀大将军费祎魏书 卷4 §36蜀书 卷14 §27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被俘后伺机而动推定魏书 卷4 §36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无直接记载 — 据其以降人身份留在蜀国推定魏书 卷4 §36蜀书 卷14 §27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无直接记载 — 据中郎之职推定魏书 卷4 §36
正史 推测 无直接记载,依其事迹评定(依据等级C)
3KDEX评分 — 正史依据陈寿《三国志》正文,演义依据《三国演义》120回正文。点击依据标记即可跳至原文阅读的该段。